一个高举孙中山旗帜的、坚持共同富裕方向的、奉行社会主义路线的、代表弱势群体利益的社会民主主义政党。值得庆贺。
说明了台湾的人民主社会社会的进步。
“台湾共产党成立 声称走社会主义路线”


台湾共产党创党灵魂人物王老养,昨得意地展示红色党旗。

中新网7月21日电 据台湾《联合报》报道,
台湾一些人士多年争取成立的“台湾共产党”,
20日在台南县新化镇举办成立大会。
黄老养获七十名创党党员推举为首任党主席,
他兴奋地高呼“爽啦!”
黄老养表示,他的“共产党”决定走“社会主义路线”,
主张“国家福利”与“社会互助”,解决台湾的社会问题。
20日上午“台湾共产党”成立大会并通过党章草案,
党章明定“奉行孙中山遗教,
期达民主、自由、均富之大同理想‘国境’”等宗旨。
党旗的红色代表“弱势族群”,
台湾图形代表“本土”、星星代表“社会主义”。
据台当局“内政部”表示,
黄老养在1994年就向台当局相关部门申请成立“共产党”,
直到上个月台“司法院大法官会议”释“宪”,
认为相关单位不该以政治因素作为不准设立人民团体的理由,
台“内政部”随即通过申请。
————相关资料链接————
1949年以后,共产党已经撤出台湾
在台湾地区,目前没有正式活动的中共人士。但是有共产党——
(一)大陆派去的地下工作者;
(二)台湾同胞的大陆配偶,不排除有中共党员的可能;
(二)部分台湾同胞筹划组建的“中国共产党台湾工作委员会”(工委会)
对于大陆间谍(即所谓“匪谍”)和大陆配偶中的共产党自不必说,但是所谓的“中共台湾工委会”则需要简单说明如下:
1.台湾地区的现行“法律”不允许“共产党”的存在。
台湾当局的所谓“中华民国人民团体法”第二条规定:“ 人民团体之组织与活动,不得主张共产主义,或主张分裂国土。”
第五十三条规定“申请设立之人民团体有违反第二条或其它法令之规定者,不予许可;经许可设立者,废止其许可。”因此上述“工委会”仍然在向“内政部”申请之中,且很难获得批准,不是合法组织。
但是,值得注意的是,依据所谓“中华民国宪法”及其“增修条文”,包括外蒙古在内的大陆地区,都属于“中华民国固有疆域”。奇怪的是民主进步党在其1999年的所谓“台湾前途决议文”中声称:“台湾是一主权独立国家,其主权领域仅及于台澎金马与其附属岛屿,以及符合国际法规定之领海与邻接水域。台湾,固然依目前宪法称为中华民国,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,任何有关独立现状的更动,都必须经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。”该党的这一党纲性质的决议,显然违背“人民团体法”“不得主张……分裂国土”的规定。因而,民进党当然属于非法组织,但是却未被解散,反而堂而皇之地成为了“中华民国”的执政党。
既然此等咄咄怪事都发生了,今后也不能排除台湾部分同胞组织的“共产党”以“台湾共产党”、“中共台湾支部”、“中共台湾工委会”等名称成为合法组织。
2.“中共台湾工委会”支持祖国统一,反对台独分裂。
今年二月,陈水扁宣布“终止国统纲领适用、国统会运作”的前后,有一名自称「中国共产党台湾省工作委员会」书记的戴忠,和他朋友开着插满“五星红旗”的车,播放义勇军进行曲,沿路发送五星旗,反对“终统”、“废统”,宣传中共主张,戴忠:“中国共产党,现在走的是,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,没有共产主义的阶段。”
3.台湾地区有关“共产党”的组织,一般得到深蓝的支持。
按照常理,深蓝人士是国民党极右派,应当坚决反独+积极反共,但随着台独势力的恶性膨胀,深蓝组织的反共色彩目前已经基本褪去。为了反对台独,深蓝组织如“中华爱国同心会”、“中华统一促进党(发起人是前民进党大老林正杰)”等,不仅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中共的对台政策,还联合台湾地区一些自称“共产党”的组织、人员,共同为祖国统一大业奔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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